GXH-3010E不分光紅外二氧化碳分析儀符合GB/T18204.2-2014《公共場所衛生檢驗方法第2部分:化學污染物》和GBZ/T300.37-2017《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第37部分: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》的國家標準。不分光紅外二氧化碳分析儀符合國家技術要求
GXH-3010E不分光紅外二氧化碳分析儀符合GB/T18204.2-2014《公共場所衛生檢驗方法第2部分:化學污染物》和GBZ/T300.37-2017《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第37部分: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》的國家標準。不分光紅外二氧化碳分析儀青島格林諾爾
GXH-3011A不分光紅外線CO分析儀符合GB/T18204.2-2014《公共場所衛生檢驗方法第2部分:化學污染物》、GBZ/T300.37-2017《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第37部分: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》和GB/T9801-1988《空氣質量一氧化碳的測定非分散紅外法》的國家標準;符合HJ/T44-1999《固定污染源排氣中一氧化碳的測定非色散紅外吸收法》的生態環境部標準。
GXH-3010E不分光紅外二氧化碳分析儀符合GB/T18204.2-2014《公共場所衛生檢驗方法第2部分:化學污染物》和GBZ/T300.37-2017《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第37部分: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》的國家標準。